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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有试用期 不称职者将被罢归原职或撤职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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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的寓意乃“使辖区内物阜民丰”

  在《辞海》中,官字的解释是:1,旧称担任国家或政府职务的人员。《易·系辞下》:“百官以治。”2,为官。韩愈《唐故河南府王屋县尉毕君墓志铭》:“闻君笃行能官,请相见,署诸从事。”亦指使为官。《书·泰誓上》:“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对官字的解释为:“官,吏事君也。”故“官”又为官员之意。如果从“官”字的结构来看,甲骨文字形从“宀”,其本义为屋舍、庐舍,以冖覆众,则有治众的意思。“官”字的下半部分为“阜” 省,其甲骨文像臀尻之形,表示为坐卧止息。从引申义来看,“宀”表示区域、范围;“阜”则有盛、多之意。“阜”省居于“宀”之下,形成一个“官”字,表示在一定范围内管理众人,是为国家和君王管理相关事务的人员。“阜”的甲骨文像山崖边的石磴,本义为土山,寓意为官者要站得高看得远。“阜”又为“”,“”原本为军队驻扎之所,也就是说,最早的官员任命制度就是军政合一的。“宀”与“阜”省为“官”,寓意为官者要使辖区内物阜民丰……

  中国“官”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而最早出现官员一词的古籍是《周书·卢辩传》:“宣帝嗣位,事不师古,官员班品,随意变革。”此后,史籍中的官字更是屡屡出现。如《礼记·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礼记·王制》:“任官然后爵之。”《礼记·曲礼》:“在官言官。”从中国古人当官的途径来看,大致分为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主要有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古代官员如何进行考核?

  中国古代有一套系统的官吏考核制度, “考课”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政绩考核。所谓“考课”,包含着两种意义:一是考,就是考查自中央至地方各级官吏在其任职期间执行国家法令的具体表现;二是课,就是依照国家的行政计划进行督课。总之,考课就是国家依照所颁布的法令和行政规则,在一定的年限内,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并依其不同表现,区别不同等级,予以升降赏罚。

  据考,早在尧、舜时期就有了考课制度。据《尚书·舜典》记载,舜曾提出 “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从先秦开始,强调以德、能、功来要求官吏,考课制度自秦始皇颁布《为吏之道》起,遂逐渐走向完备。秦代《为吏之道》中对官员的考核方式为“上计”制度,所谓“计”就是“计书”,即统计册,这种制度要求地方官年终将辖区内户口、垦田、赋税等情况的数字写在木简上,汇编成册,上报朝廷,接受考核,皇帝则根据其政绩优劣,论功行赏,或是给予惩罚。

  到了唐代,政治制度较前朝日臻完善。伴随着科举制的形成,官吏的考核制度也有了很大发展,各项程序和技术指标更加严密和健全。其标志和内容主要体现在考核机构的确立、考核标准相对精确化、考核方式的程序化及统治集团对考核黜陟的自如运用和灵活掌握。

  明洪武年间,制定了百官考核之法,共分为考满与考察两种,二者相辅相成,均由吏部与都察院共同负责,亦以八法衡量。处罚分为致仕、降调、闲住、为民四等。明初,考课制度得以较认真严格地进行。

  清朝基本上沿袭明朝考核制度,进一步简化为京察、大计两项。考核内容标准为“四格”、“八法”。所谓“四格”,即守、政、才、年。所谓“八法”,系指贪、酷、罢软无力、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八者,与明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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