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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 畅通“生命通道”
2020年08月25日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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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多次违法停车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将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 我市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 畅通“生命通道”

    “车位不够”的老旧小区要在周边配建停车位,以确保小区内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多次违法停车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1条措施规范“生命通道”,并鼓励群众通过96119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举报形式,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

    老旧小区配建停车位

    消防车通道,即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和停靠的道路,包括专用消防车通道、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区内的公共道路、在建工地的临时消防车道路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

    《办法》明确,今后,我市将严格控制已规划的停车场变更使用功能,保障社会车辆有序停放、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影响消防车通行或停靠登高操作的,依法予以处理;明确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比例,无法配建停车位的老旧小区所缺数额按一定比例在周边配建立体停车场、立体停车库,保障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

    二

    多次违法停车将纳入严重失信行为

    《办法》规定,审批占用市政道路设置停车场、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临时建筑时,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对市政道路停车场进行统一划线,规范车辆停放,保障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多次违法停车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单位和个人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三

    小区内要设置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箱

    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明确标识,在消防车通道沿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情况巡查、检查,可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在停车场、车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开展消防宣传,依法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栏或举报箱;对违法搭建和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等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或拨打96119举报投诉电话反映。

    四

    市场内严禁货物等堵塞消防车通道

    市场经营单位要在本市场区域内设置停车位时,预留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宽度;对市场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进行明确标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经营商户违法越线摆卖和悬挂有碍疏散的物品,严禁货物、包装箱等堵塞消防车通道;及时清理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违法搭建、设置路障等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净宽净高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保持市场内消防车通道和出入口畅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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