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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李洪志“不敢”面对的节日!
2019年04月04日
来源: 飞天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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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之一,是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重要节日。清明节寄托着人们对逝者的哀思,通过祭扫和祭祀表达思念之情。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祭祀鬼神的日子,却让自诩为“宇宙主佛”的“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胆战心惊,害怕面对!那么,李“主佛”到底“害怕”什么呢?

    乱吹牛,不敢面对李氏祖先

    中国是仁义之国,礼仪之邦,一直以来,孝敬和赡养父母等都是人们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而为之。可李“主佛”却吹牛说“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不认祖先,此为对祖先不敬;在生母卢淑珍生日时,李洪志叫人送去一个大蛋糕,糕上附有“你去死吧”四个字,此为对父母不孝;极为狠毒的是,李洪志在《讲法》时,对亲传弟子说:“我妈是我的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

    李洪志对祖先的不鼎敬,对父母的不孝道,其言行已失去了人性,堕入魔道,颠覆了正常的伦理道德,实属“欺师灭祖”,犯了十恶不赦的重罪。

    清明节,李“主佛”怎敢面对祖先牌位!

    改生日,不敢面对过逝父母

    一个人哪天出生不是由自己决定的,更用不着去修改生日。可李洪志就不这么认为,他明明知道自己出生于1952年7月7日(这有他自己填写的多份表格为证),却偏偏改成了1951年5月13日。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背后的企图很明确,即与佛祖释迦牟尼扯上关系,冒充“宇宙主佛”,为鼓吹“四大功能”铺路搭桥,进一步神化自己,最终实现引诱人们修炼法轮功的目的。

    然而,李“主佛”妄改生日却让父母蒙羞。据凯风网《李洪志父亲李丹年谱》、《李洪志父亲李丹的四次婚姻》、《李洪志父母是如何走到一起的》等文章爆料,李洪志是李丹和第二任妻子卢淑珍所生的大儿子。1951年初,李、卢相识于医师会学习班。1951年5月,经李丹表哥谷发成的同学杨兆勋的爱人梁桂清(梁与卢在同一个单位当护士)牵线搭桥,李、卢确定了恋爱关系。1951年秋天,李丹与卢淑珍结婚,次年的7月7日生下了李洪志。可如果按“主佛”编造的假生日(请注意这个前提!),是同年的5月13日就生下了李洪志,就算李、卢相识于1951年的元旦且当天就“干成好事”,满打满算也只怀胎了133天,这时候生的孩子肯定不是李丹播的种。这等于是说,卢淑珍先和别的男人有了性关系,怀了孕,然后再结识李丹,挺着大肚子和李丹谈恋爱,并在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的前后几天时间内生下了李洪志。

    了解那个年代的人都知道,那时,生活作风被人们超乎寻常的看重,男女恋爱对象不要说未婚先孕,哪怕在公开场合表现得稍微亲密一些,都会受到批评指责。而且,对于那个年代的男子来说,要接受卢淑珍这样的情况,也是几乎不可能的,由于为当时的社会舆论、家庭伦理道德所不容,即便真有未婚先孕的卢淑珍,毫不相干的李丹也不可能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卢淑珍恋爱、结婚。让生母卢淑珍败坏了名声,失去了贞洁,扣上了生活作风的屎盆子,也给其亲生父李丹头上戴了一项“准绿帽子”。

    清明节,李“主佛”怎敢面对过逝的父母!

    搞欺骗,不敢面对信教亡灵

    为引诱人们修炼法轮功,骗取钱财,李洪志大肆鼓吹“消业”“去执著”,哄骗弟子“元神不灭”、“除魔、度人”“法身无数”,散布“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人一旦有病就吃药,或采取各种方法去医治,那么实际上就把病压进身体里面去啦,这样上一世的业力还没还成,这一世又会干一些不好的事伤害别人,从而有新的病出现,得各种病”;“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可是常人认为的这个病的状态,在和修炼人的身体中消业时所表现出来的状态是一样的”; “师父可以给你消业”;“你要是把你当作常人,你要认为它是病,当然也行,你去吃药好了。这一关你没过去,最起码在这一个问题上你是常人……你放不下那一颗心,你就过不了这一关,你就不可能圆满”;“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有人说,你在国外,能不能保佑我啊?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等等歪理邪说。

    至使太多太多的痴迷者因迷信“去情”孤苦无依,最终惨死;因追求“圆满”,幻想“白日飞升”执意自杀;因坚信“消业祛病”,拒医拒药导致病亡;因轻信“法身保护”意外死亡;因被丧心病狂的痴迷者“除魔”惨遭杀害……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创立至今,造成自杀、杀人、拒医拒药不治身亡的人数高达2300多人!

    清明节,“李主佛”怎敢面对这些被骗的信教亡灵!

    传邪说,不敢面对无辜生命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为什么一些夫妇修炼法轮功后,屡屡对自己的孩子痛下杀手,毫无父母本性而言?这都是受“法轮功” 歪理邪说所致。李洪志说:“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正是因为中了李洪志的“毒”,这些深度痴迷法轮功的父母,期望“圆满”“除魔”“去情”,视亲情为负累,丧失人性、良知,对子女痛下毒手,致使众多法轮子女命殒黄泉,冤屈而死。

    1999年12月16日晚,辽宁省法轮功痴迷人员佟岩为了圆满升天,将年仅6岁的女儿徐澈用菜刀杀死在自家床上;2001年1月23日下午,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带着不谙世事的12岁女儿刘思影在天安门广场燃火自焚,让天真无邪的女儿在极度痛苦与恐惧中失去鲜活的生命,成为法轮功的殉葬品;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法轮功人员关淑云,当着40个法轮功练习者(包括4名十几岁的孩子)的面,将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2005年7月10日,天津市法轮功痴迷人员李艳忠在家中将6岁的女儿李王月和6岁的外甥张鑫用菜刀一并杀死。……

    这些可怜的法轮子女,还没享受到天真烂漫的幸福生活,就糊里大涂地成了墓园里的冤魂。

    清明节,“李主佛”怎敢面对这些无辜受害的冤魂!(王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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