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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22年“双子”案终审宣判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赔偿当事人28万
2018年04月19日
来源: 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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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双子”案终审宣判 医院赔当事人28万

    历时22年的“双子”医疗损害纠纷案,于2018年4月17日有了最新结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医院赔偿当事人28万余元。

    1996年10月3日,“双子”郝彬彬、郝冈冈在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出生,因郝冈冈娩出时出现重度窒息,妇幼保健院给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因郝彬彬、郝冈冈属双胎高危新生儿,郝冈冈经抢救后同郝彬彬一同被送往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观察治疗。同年10月15日,郝彬彬、郝冈冈随同其母兰芳一同出院。

    嗣后,郝彬彬、郝冈冈之父郝高衡分别到兰州军区总医院、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给两个孩子作CT检查及脑电图检查,结论为:郝彬彬左半球发育不良、脑瘫,郝冈冈颅内未见明显器质性病变,正常范围脑电图。郝高衡认为其二子均有病患,系妇幼保健院在兰芳分娩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接产不当所致。1998年3月,甘肃省卫生厅受理了医疗事故鉴定。同年,甘肃省医疗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1999年6月25日,郝高衡以人身损害为由将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起诉至法院。

    此后,这起备受关注的“双子”案经历多次一审、二审、重审。而郝冈冈经司法部鉴定中心法医及聘请的儿科专家会诊,无脑瘫的症状和体征,韦氏儿童智力量表测试均在正常范围,脑电图报告未见明显痫样放电和局灶性改变,无病患,故对其请求的今后的康复费用不予支持。

    2018年4月17日,奔走多年的父亲郝高衡收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本案依据法大鉴定所的鉴定意见,妇幼保健院在郝彬彬出生后表现神经系统症状后,虽经对症处理取得一定效果,但是未能进行深入的检查以明确诊断,其具体医疗行为中的不足对郝彬彬的疾病进展存在一定不利影响,依法应当承担与其不良后果参与度相当的民事责任。此次重审判决对郝彬彬、郝冈冈所提相关赔偿请求的数额计算存在不当,应予纠正,郝彬彬、郝冈冈的部分上诉成立。据此,判决撤销兰州中院(2013)民事判决;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赔偿郝彬彬、郝冈冈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郝彬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28万余元。(西部商报记者樊丽 实习生李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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