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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举报食品违法最高奖励50万
2018年03月28日
来源: 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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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

    我省修订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单笔奖金最高可达50万元

    3月2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甘肃省财政厅近日对2014年印发的《食品药品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甘食药监发[2014]274号)进行了修订。

    省食药监局表示,举报奖励根据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三个等级的最低奖励金分别由500元、300元、100元提高为2000元、1000元、200元。按照涉案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单笔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新修订《办法》明确指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新修订《办法》明确规定,对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也不会对公众造成误导的举报,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办法》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金的行为也进行了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办法》的修订,使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使举报奖励真正落到实处,有利于鼓励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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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的福利来了!

    网络订餐也要后厨直播 咱以后点外卖更放心了

    资料图

    3月2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了《2018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鼓励网络订餐“后厨直播”“阳光操作”

    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在餐饮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餐饮服务经营者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清晰。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

    鼓励网络订餐“后厨直播”。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监管,鼓励餐饮实体店在关键场所安装摄像头,将加工过程、经营环境等内容实时上传公示,实现“后厨直播”,做到“阳光操作”,以便消费者监督,达到“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监督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制度,对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厉处罚并及时移送通信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平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并在网络上进行通报。

    严控野蘑菇等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

    开展高风险环节整治,严控因食(饮)用假酒、亚硝酸盐、野蘑菇等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以城乡接合部、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消费聚集区、交通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集体聚餐、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重大节假日、中高考、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期等为重点时段;以原料采购、过程控制、食品贮存、餐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以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动物及其制品、“两超一非”等为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治理整顿。

    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经营

    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学校(高校除外)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含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结合实际开展学校食堂供餐“3+模式”试点工作,即按照“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指导思想,在学校食堂开展“生产基地+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新模式。

    农村集体聚餐推行智慧监管

    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原则上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实行双报告,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报告,自行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由举办者报告。对农村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取得健康体检证,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推广应用“互联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系统,实行“微管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聚餐网上注册、网上报告、网上备案、网上审核,做到事前有登记报告、过程有监管记录、事后可全程追溯,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

    深入推进电子追溯管理,全省获证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应用电子追溯监管系统,其他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和索取“电子一票通”台账。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小餐饮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罂粟壳和工业明胶违法添加、禁用非食品级容器暨包装材料、规范网络订餐、养老机构食堂等专项整治。(西部商报记者 金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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