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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奶"不宜直接饮用
2018年01月05日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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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生鲜奶”消费风险警示称,“生鲜奶”由于未经灭菌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不宜直接饮用,建议饮用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制品。

    发布的风险警示称,目前,一些街巷和居民小区售卖“生鲜奶”的摊点,不少消费者认为“生鲜奶”更新鲜,营养成分好,是一种很好的饮品。其实,直接饮用“生鲜奶”在营养方面并无特别之处,反而存在感染病菌的健康风险。

    “生鲜奶”没有经过任何消毒处理,而且产奶的奶牛是否健康、有没有检疫、运输过程中有没有被污染等信息难以完全追溯,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是儿童、老人、孕妇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食用“生鲜奶”后被病原菌感染的风险更大。国内外都有因食用“生鲜奶”而引发食物中毒的报道。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直接饮用“生鲜奶”。

    挤奶完成后,“生鲜奶”应当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并及时做好降温处理,使其温度保持在0至4℃之间。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不得销售。从目前情况看,街头销售“生鲜奶”达不到规定的储藏条件,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

    由于未经过均质工艺处理,“生鲜奶”的乳脂肪球较大,煮沸后会发生聚集上浮,从而带来“粘稠”、“风味浓郁”的感官印象,因此很多消费者误以为“生鲜奶”的营养成分高。但研究表明,“生鲜奶”与经过巴氏杀菌的纯奶在营养及人体健康功能方面并没有显著性差异,切勿进入“生鲜奶”营养高的消费误区。

    乳品生产企业在收购“生鲜奶”时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合格性检验,不合格的原奶是不允许进入生产环节的。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饮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制品。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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