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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17类省级发证产品1月1日起实行“先证后核”审批
2018年01月03日
来源: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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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自2018年1月1日起,对17类省级发证产品实行“先证后核”审批程序。此次简化程序将对省级发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试行网上受理,企业可登录甘肃政务网省质监局网上审批系统(http//www.gszwfw.gov.cn/)申请办理。

    据了解,此次简化审批程序的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2类产品外,17类省级发证产品包括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自2018年1月1日起,以上17类产品将实行“先证后核”审批程序。

    此次简化程序将对省级发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试行网上受理,企业可登录甘肃政务网省质监局网上审批系统,在线填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上传营业执照、承诺书、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请材料。自企业申报到受理机关做出受理决定,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对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其获证后30个工作日内,由省质量审核中心和市州质监部门完成现场核查和监督执法。发现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或企业不配合、拒绝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的,启动撤销生产许可证程序。 (记者 刘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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