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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
2017年12月29日
来源: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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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兰州晨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近日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省管医疗机构将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探索规范、协调推进”的原则,改革引导各单位推行按病种收费工作。

    根据《方案》,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选择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到2017年底,各市开展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100个。

    另外,各地需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即结合前三年病种实际发生费用并剔除不合理因素等进行测算,综合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区分医院等级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并与医保支付水平相衔接。

    同时,《方案》还明确,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除患者自愿选择的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少数价值高、同类产品价差大、使用数量和规格不确定、患者选择性强且为植入性的耗材可另单独收费外,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标准外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等费用转为门诊收费。(记者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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