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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12月27日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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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是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11月28日至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天雄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的《关于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此次听取和审议工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成调研组,从7月下旬开始,在听取省法院有关情况介绍基础上,先后赴天水市、张掖市、甘南州及其所辖的八个县(市、区)开展调研,听取了市(州)、县(区)两级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汇报,召开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参加的座谈会,旁听庭审活动,实地察看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深入11个基层法庭了解情况,最终形成了调研报告。

    陈天雄在省法院报告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全面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深化司法改革的“牛鼻子”。过去几年中,省法院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抓住关键,攻坚克难,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六项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坚持以案定额,着力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通过改革,虽然员额法官相对减少,但实现了85%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向办案一线集中。二是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对全体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实行分类定岗管理,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制度机制。三是积极推进新型审判团队构建,突出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通过改革,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量较上年同期提升130.7%,结案率同比上升4.47%,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到97.1%。四是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出台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规定,充分发挥其审判决策、审判指导、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的功能。五是积极推进职业保障改革。六是积极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

    与此同时,省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统筹兼顾,多点突破,深入推进司法机制改革。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着力破解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动实现庭审实质化,全面推行轻刑快审,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切实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建立与检察、公安、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协作机制及法院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2017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184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7.26%。积极开展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全省法院已全面推开。

    此外,省法院还大胆探索实践,推出了一批有甘肃特色的改革举措,一些改革成为全国法院改革亮点。比如,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积极破解诉讼“主客场”现象,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比如,建立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机制,积极协调将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纳入本科学历教育,在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开设全日制藏汉双语学历教育;建立全省法院双语法律人才库,并加强省际合作培训、长期培养力度;充分发挥甘肃省法官学院民族法律人才培养、民族法学研究、法律文化交流基地作用,举办各类培训班102期,培训学员达13000余人;开设全封闭式藏汉双语基础班、骨干班,培训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800余名;出版发行藏汉双语培训教材10部,填补了我国双语培训教材空白;编辑出版《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成功举办“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主办);成功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并在甘肃省法官学院设立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实施意见》中,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两年把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作为全国法院工作亮点,在全国“两会”上向大会做了报告。比如,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共清理历年执行积案5.5万件,执结当年新收案件6.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80亿元,创历史新高。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改革,调整林区法院布局,实现了司法审判机构对全省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调整矿区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实现了全省涉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省法院还把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司法改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力促司法改革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人大调研组在调研报告中指出,2014年4月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开展以来,省法院以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职业保障、探索人财物省级统管为重点的司法改革任务进展顺利,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司法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调研组同时指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财物统管步伐仍需加快,仍有一些矛盾问题亟须研究解决。

    调研组建议省法院:坚定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努力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遇到的新困难,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改革推进力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庭审实质化,进一步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一线办案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正确处理改革中新老机制的磨合衔接问题。提升信息化建设与运用水平,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记者 吕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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