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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企业守法诚信划分为三个等级
2017年12月18日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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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办法》规定,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企业存在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办法》指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应归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至少保留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评为A级的企业,如其工作需要,可直接出具各类确认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书面文件。对评为C级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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