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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面停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2017年12月18日
来源: 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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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水利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全面停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实施意见》要求,对已完成报备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全省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由报备部门组织开展自主验收项目的核查工作,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监管。对核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不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验收的,视同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以书面形式告知生产建设单位,并责令其依法依规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达到验收标准和条件后重新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全省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的,视同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已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验收的,及时向报备机关反馈,由报备机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西部商报记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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