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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 押入天牢和打入地牢有什么区别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历史大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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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监狱构成是天牢,地牢为主,当然还有一些私人性质的牢房出现。这个天牢多是用于关押皇亲国戚之类的人物,或者权倾一时的大官,一般能够进这个里面的都是带有政治意味的。又俗称为上牢,普通人进不来这个,主要服务于封建时代的权力阶层。那么地牢就是用来关押平民百姓的,也可称为下牢,像什么杀人犯之类的都是地牢的下场。

    天牢的设定常指设置在京,由朝廷直接掌管的牢狱,与地牢进行区别的话,那么除了地方人犯的不同外,最主要的两点就是天牢强调威严,地牢突出私刑。随便翻开历史,天牢犯人的下场大部分有全尸,死法相对也没那么残暴,比如一些站错队的,要么毒酒,要么白绫,既让他们死的体面,也保证了皇家颜面。地牢也可以算是死牢,如果说天牢属于皇帝亲自下令关起来的,地牢就是普通百姓或者强盗恶霸做了坏事进来的。当然地牢和天牢一样,进来了一般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我国最早是没有监狱这个词的,至于天牢这个词的本身,也泛指群山环绕,形势险峻,易入难出之地的意思。比如曹操注,深山所过若蒙笼者为天牢。张预也注,山险环绕,所入者隘为天牢。但是监狱这个东西的本身起源,可以追溯的历史就相当多了,有记载的,夏朝的监狱叫做夏台,属于中央监狱的名称,那么一般的就叫做圜土,商朝时期叫圉,这个字是甲骨文中出现的,意思就是狱。待到周朝以后虽然也念圜,但更多的是囹圄了。

    除去上层人士的天牢,从周朝开始的监狱就有了劳改这个项目。顾名思义,劳改可以给犯人重新一个机会,那时候重罪仅需劳改三年便可释放,中等的两年,轻一点的则一年便可。当然这个也是有一定针对性质的,犯人可以得到特赦,但在赦后三年内不能被当做平民对待。春秋以后,监狱的规模扩大,此时各国的监狱都有了各自的变化,但要说将监狱做到了极致的,唯有大秦!始皇帝律法严苛,自然犯罪的人也多,那么监狱也就盖的更多,甚至是普通的郡县基本上都有监狱,为了适应当时的需要,大秦律例里边有个专门的《囚律》,这个囚律对于监狱管理有着详细的规定。

    到了汉朝的时候,才正式有了狱这个名字,但秦汉不分家,汉朝某些方面没有秦朝严苛,但这不代表监狱就少,其实汉朝的监狱更多更杂,既有中央监管的廷尉狱,也有各个官府自行设置的监狱,而且这时候的监狱名目众多,关押的犯人也有着相对的阶级,比如什么内宫,居室,保宫,请室等等,再加上当时郡县的设置,汉朝全国的监狱应该超过两千多所。

    南北朝之后,这种体制基本上也是继承了大汉,当然也是在这个时候,关于监狱做出了改变,也作出了效果,真正的地牢就在这个朝代中出现,和普通的监狱不同,地牢真的是挖地为狱,将人囚禁于地下。

    我们看一些这方面的历史文化,天牢这个监狱其实是很特别的一个系统,和地牢不同,这里边的屈打成招并不多,而是说什么罪最好就认什么罪。但于文化而言,这种监狱的出现应该是明清二代。比如明朝时候的诏狱,诏狱可不是普通的监狱,相对于同时期的刑部,督察院,大理寺这三个司法机关,诏狱则是由锦衣卫直接统领,甚至可以说成是一个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并且执掌某些刑罚的特殊机构。

    能进诏狱的人物都非同一般,主要指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的案子。这时候的诏狱也是直接由皇帝执掌监管的部门,因为这里边的罪犯几乎都是皇帝亲自下诏定罪的。这种奉诏论罪的监狱在西汉就有,但在明而言,这是自创招式,属于不衷古制。诏狱大于其他监狱,作为一种凭信,是皇帝的象征和皇权的体现,代表皇帝的意志,当然也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进诏狱之人犯所牵连的案件性质也是不同一般的。

    在明后期诏狱这种天牢就不仅仅是锦衣卫能够掌管到的地方了,他们的无常薄也不一定是决定诏狱犯人的生死簿了。明朝皇帝先是相信手下,结果手下靠不住了,就去相信亲戚,结果皇家的亲戚更靠不住,无奈之下推出了阉人为首的东厂来分割锦衣卫权利,制衡不了还产生一个叫做西厂的内廷机构。但不管是锦衣卫还是东厂西厂,都有相同的能力,即监察官吏的不法行为,以及有巡查缉捕的不用上报的能力。厂卫之间内斗不断,本是平级的他们也慢慢变成了上下级关系,到了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本质上来说,东厂属于监察机构,但于诏狱而讲,后来的东厂不在正式行政系统之中,却有行事的发言权与决定权。

    于是在这种腐烂的政治环境中,诏狱本身就是用来处决敌对势力的一个专属监狱。这种情况下也不用说什么屈打成招了,毕竟有的人根本无罪不是照样都能抓了。这也是诏狱变成天牢的必然关系,人人害怕,并且是做不做坏事都得害怕的一个监狱。

    清朝在政治上秉承文化控制,他们的代表作叫做文字狱,从顺治皇帝开始,一直持续道清朝末年,贯穿了整个的清朝历史,但在康熙,乾隆两个朝代最为严重。文字狱是统治者加强思想、文化控制的反动措施之一,这种为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的反抗运动,罗织罪名相当简单,比如从其作品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狱便可。

    但文字狱不是真正的监狱,至于清朝真正的监狱那绝对是乱象纷呈,管理腐败,历史上清朝的天牢并没有过多的介绍。但对于关押普通百姓的地牢则是让人闻风丧胆。屈打成招这等皆算小事,比如清代监狱的受贿之风,屡禁不止,甚至到了中日甲午战争期间,不战而逃的清军将领叶志超,此人被押解监牢的时候,除了没有自由简直就是享受,当然这不是平白来的,而是通过贿赂得到的回报,连他自己都说,余入狱,日实用六千四百金。在明证法纪的监狱中尚如此贪婪黑暗,清朝腐败可见一斑。

    但于文化而言,清代的监狱之名还大不过一个地名,叫做宁古塔,严格讲这里不是监狱,甚至也不算劳改。将罪犯流放的无非是惩恶扬善,让罪犯背井离乡不说还要受尽磨难,最主要的还是清代统治者打算为老家建设建设,但到了这里之后,大部分罪犯都变成了当地官员或者满族人员的牛马奴仆。乾隆时期公布的大清律例说明,发往宁古塔的罪犯,大多以十年为期,若是能悔过自新,又改恶从善的便可返还原籍,但真正回去的少之又少。至于那些被犯有重大罪名的,更是永远不得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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