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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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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治理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兰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公布举报电话。同时,要立即组织各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

    各学校由安保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同时,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校长是学校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伤害,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要及时与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联系,做好后续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兰州市教育局将在12月下旬联合综治、公安等部门赴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学校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记者 武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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