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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首例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
2017年12月13日
来源: 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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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参加基层组织“四支”(支农、支教、支医、支企)招募考试中,参考人员王天某为顺利通过考试,联系作弊团伙,在考试过程中通过微信传输试题进行作弊,后收取5名通过考生每人8万元现金。12月11日,这起静宁县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田某、王天某等4人作出不等的刑罚。

    2016年11月11日,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静宁县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四支”工作的公告,王天某得知后预谋作弊,通过田某联系到提供作弊工具的“老卡”。2016年12月2日,田某与“老卡”团伙四人携作弊工具来到静宁县,郭明某向参与作弊的人员演示作弊工具的使用方法。2016年12月3日,王天某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在考场内用微信将试题传给田某,田某及“老卡”团伙等人将答案通过作弊设备成功发送给涉案参考人员。除王天某外,其他考中人员每人向田某及团伙支付现金8万元,共计40万元。其中,田某分得10.5万元现金,王天某分得2000元,均已被公安机关没收。

    静宁县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王天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郭明某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涛罚金人民币4000元。(西部商报记者樊丽 通讯员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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