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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能源公交车抽检结果出炉 乘客不适疑为空气不畅所致
2017年12月01日
来源: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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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兰州公交集团采购的333辆新能源公交车陆续投入线路运行,但近期有乘客反映,乘坐本批新能源公交车时会出现头晕、恶心等反应。11月21日,本批新能源公交车生产厂家郑州宇通客车公司邀请谱尼测试集团上海公司对本批车辆进行抽样检测。11月30日,记者从兰州公交集团获悉,此次抽样检测结果报告已经出炉,抽检的4台车辆在封闭环境下的甲醛含量均在国标范围内。

    今年8月,兰州公交集团向郑州宇通客车公司采购的333辆新能源公交车陆续到位,投入到33路、58路、124路、146路等10余条线路的运营当中。不过,近期多位乘客反映,在乘坐本批涂装成明黄色的新能源公交车时,会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反应。11月14日,兰州晨报A07版以《乘新型公交车为何会偶感头晕?》为题,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兰州公交集团和生产厂家郑州宇通客车公司的关注。

    11月21日,宇通公司派出工程师赴兰,并邀请谱尼测试集团上海公司专业检测人员,对本批新能源公交车进行抽样检测。当日起,检测人员随机抽取4台车辆,对车门车窗关闭12小时后,进行45分钟的甲醛采样检测。

    11月30日,记者从公交集团获悉,此次抽样检测结果已经出炉,抽样检测的4台新能源公交车车厢前、中、后三个位置的甲醛采样检测结果均在国标范围内。其中,甘A·70684号牌车辆三个位置的甲醛含量分别为每立方米0.017毫克、每立方米0.010毫克、每立方米0.014毫克;甘A·72246号牌车辆三个位置的甲醛含量分别为每立方米0.013毫克、每立方米0.008毫克、每立方米0.011毫克;甘A·73255号牌车辆三个位置的甲醛含量分别为每立方米0.017毫克、每立方米0.012毫克、每立方米0.014毫克;甘A·73172号牌车辆三个位置的甲醛含量分别为每立方米0.012毫克、每立方米0.009毫克、每立方米0.010毫克。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国家标准,室内甲醛含量1小时均值标准为小于或等于每立方米0.10毫克。根据此次检测结果,抽样的4台公交车车厢内空气甲醛含量远小于国标限值,甲醛含量合格。

    事实上,去年12月份,公交集团采购的280辆新能源公交车投运后,也出现部分乘客反映车内有异味,乘坐时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等情况。车辆厂家宇通客车公司当时也聘请谱尼测试集团上海公司专业人员对该批车辆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也显示,该批车辆车厢内甲醛含量远小于国家标准(详见2016年12月20日兰州晨报《兰州新能源公交车抽检结果:甲醛含量远低于国标》报道)。据专业人员介绍,乘客在乘坐新能源公交车时出现不适反应,原因可能是车内乘客较多,车辆密闭性好,空调开启后车内温度较高,空气流通不畅。同时,出现乘客不适反应的均为新投放的车辆,而新车动力性能良好,起步、制动反应非常灵敏,也会造成部分乘员感到不适。专业人员建议,这些车辆可在运行过程中打开车内通风换气系统,增加空气流通性。(记者师向东 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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