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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第二批经适房配售启动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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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1月16日起,兰州市将启动2017年第二批经适房配售,共配售8个项目、2121套经适房。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的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9661元的,在11月16日至12月4日期间,通过现场考察各项目后,可登记一套房源。值得提醒的是,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已申请公租房不得再申购经适房

    今年3月3日起,兰州市启动了2017年首批经适房配售,共配售5个项目、2428套经适房。第二批经适房房源项目比首批增加,但套数相对较少,本次配售共配售8个项目、2121套经适房。

    按照此次配售要求,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61元)。

    未婚及婚后离异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

    本次配售实行定向购买,申购家庭(人)应根据自己的居住意愿进行选择。申购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多处登记的无效。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面向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申购家庭(人)登记配售。

    有购房意向的申购家庭(人)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2月4日到指定地点看房、登记。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经适房配售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登记家庭(人)数少于可配售房源数的,摇号顺序为选房顺序;登记家庭(人)数多于配售房源数的,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选房资格和顺序,超过1:1比例的入围申购家庭(人)为候补家庭(人);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

    每套需缴纳15万元首付款

    按照规定,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目前为预测绘面积,最终以房屋测绘机构实测绘界定面积为准。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暂未确定,均为建设单位预估价格。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余款于交房时付清。最终销售基准价格由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待价格核定后依据核定价格进行结算。

    申购家庭(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审核表》核准面积内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对超过《审核表》核准面积的部分,按照配售时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购买,产生的收益价款,由项目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建设单位统一收取后于一个月内上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由其执收后缴入市财政,纳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如果申请家庭(人)需借助购房贷款的,交清贷款首付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经适房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

    经适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适房明确配售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配售五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购房人也可在补缴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同时,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购房按揭外,不得进行抵押。

    8个项目2121套经适房

    此次配售的8个项目,共2121套经适房,涉及城关区2个,七里河区3个,安宁区2个、西固区1个。其中五个项目是现房,3个是期房。

    记者注意到,九州轩盛润邸、天泰世纪嘉园、五星花园三个项目属于第二次配售,而兰州奔马集团九洲(一期)保障房项目、溪锦苑项目、沙井驿元台子项目(第二十九佳园)、原内燃机配件厂项目(第十四佳园)、西固福源小镇项目属于首次配售。 (西部商报记者欧阳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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