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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11月08日
来源: 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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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就《甘肃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提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公众可于11月13日之前,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甘肃省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联系电话:0931-7617570(传真);电子邮箱:394359775@qq.com。

    患有腹泻等病症的人员 要离开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岗位

    《规范》明确,从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宜佩戴口罩、手套;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手表、手镯、手环、戒指、耳环等外露饰物。

    10人以上包厢

    至少设1个清洗水池1台消毒保洁柜

    《规范》要求,设置数量充足的餐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及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分开。水池不透水,保持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物理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专用水池。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设置存放消毒后餐饮具的专用保洁设施,保洁设施的结构密闭、易于清洁、标识明显。定期清洗保洁设施,并保持洁净。10人以上包厢应至少设1个清洗水池和1台消毒保洁柜,并保持上下水通畅,包厢内碗筷、杯饮具等不出包厢进行清洗消毒。包厢不具备清洗条件的,应在洗消间统一清洗,并配备1台消毒保洁柜。

    不具备洗消能力的小型餐馆

    应使用集中消毒或一次性餐饮具

    《规范》强调,餐饮具提前摆台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和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必须使用物理消毒;中小型餐饮单位、小吃店、饮品店、快餐店等以物理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为辅;不具备洗消能力的小型餐馆应使用合格的集中消毒或一次性餐饮具。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购进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时,应当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或一次性餐饮具生产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并索要消毒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并做好购进、使用台账记录。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自行清洗、消毒使用过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再供消费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西部商报记者 金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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