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陇南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经省政府研究,认为樊龙同志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评定樊龙同志为烈士。
据了解,樊龙出生于1986年,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退役后于2011年1月安置到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工作,2015年5月任巡警大队第一中队副中队长。2016年10月24日凌晨,樊龙同志带领队员任玮、杨军、石旭辉在武都区白龙江营救跳江妇女何某时不幸牺牲,年仅30岁。(记者金奉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