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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农业科技特派员将获服务报酬
2017年10月10日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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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和单位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与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结合兰州实际情况,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兰州市深入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方案》规定到2020年,全市建成5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5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2个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一支600人以上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实现全市2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引导农业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服务350个以上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形成具有良好激励效应和创新创业效果的政策环境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同时《方案》还鼓励农业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成果、专利等生产要素投入科技创业服务,发展科技产业,获得有偿服务报酬或股权、期权分红。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或在所服务企业中担任职务,应当从企业中获得有偿服务报酬。选定在农村开展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农业科技特派员,由选派辖区政府或科技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对全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的,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的标准补助,主要用于选派人员到服务地的食宿补助、交通差旅保险费用等。对开展农村公益服务的普通高校、市属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职科技人员,派出期间人事和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不变,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选派工作经历列入科技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对年度科技服务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优秀档次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在职称评审、晋升以及各类评先评优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每年召开一次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会议,对成绩优秀的农业科技特派员,给予一定奖励。(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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