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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年09月30日
来源: 甘肃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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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凉州区黄羊镇黄羊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福山、村委会主任骆元甲虚报冒领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黄羊村在实施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中,先后虚报补助资金共计17392元,用于村务开支等。2016年,黄羊村在农田灌溉过程中,张福山从黄羊水管处协调分配不计入结算水费水量4万方,全部用于灌溉自家流转的土地,其本人少交水费5233.96元。2017年1月,黄羊村以张福山兄弟和骆元甲父亲名义报领民政救助资金1700元,用于抵顶村民赵某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张福山、骆元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福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处理,骆元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凉州区西营工商所干部颜炜向服务对象索要钱款问题。2016年12月23日,凉州区松树镇上三畦村一村民到西营工商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所干部颜炜要求到其家中实地考察。在此过程中,颜炜向这一村民索要现金2000元。颜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索要的现金2000元予以退还。

    3.古浪县土门镇教场村违规收取群众水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教场村在经济林配水灌溉过程中,超标准向群众多收水费共计35643.95元,其中9000元用于支付清理河道人员工资,结余26643.95元由村委会主任刘占尧保管。2016年4月,教场村在种植甜高粱过程中,刘占尧安排组长张某某等4人从土门镇政府领取169卷地膜,将其中10卷分配给张某某等人,剩余159卷私自存放在张某某家中。刘占尧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土门镇政府责令刘占尧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时任党支部书记张万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监委会主任何兴虎受到党内警告,刘占尧保管的26643.95元水费收缴财政,

    4.古浪县海子滩镇谭家井村五组原组长谭永彦违规评定低保评分低保金问题。2013年8月,谭家井村对全村低保进行全面复评调整时,时任五组组长谭永彦私自将其父谭某某等3户村民评定为低保户,共领取低保金共计42784元,其中12120元用于支付该组公共事务花费,25150元向五组村民平分,剩余5514元由其个人保管。谭永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明仁、村委会原主任姜龙被通报批评,谭永彦保管的5514元低保金收缴财政。

    5.民勤县红沙梁镇上沟村虚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上沟村在为7户危房改造户申请补助资金时,将党支部书记王永文等20户一并列入申请范围,致使王永文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元。资金发放后,村委会向其他5户收取补助资金共计400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至2016年,红沙梁镇政府拨付上沟村深松整地补贴共计12105元,村委会未督促将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2016年7月以来,上沟村以村社干部参加会议就餐为由,支付就餐、烟酒、饮料购买等费用共计3612.1元。村党支部书记王永文、原村委会主任刘发贺、文书王兆旗分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永文虚报冒领的1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收缴财政。

    6.天祝县祁连乡祁连村违规平分低保金问题。2014年以来,祁连村对低保政策落实不力,各组均存在群众私下平分低保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平分低保金问题。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徐发开分得低保金7140元,村委会副主任杨国民分得5840元。徐发开、村委会主任窦大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国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祁连乡副乡长杨森林、陈文生,包村干部刘文成、张俊山及民政助理员张锋玲被通报批评。徐发开、杨国民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全部追缴财政。

    7.天祝县哈溪镇茶岗村违规分配救助资金问题。2017年1月12日,哈溪镇分配给茶岗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34万元,哈溪镇民政办主任沈普华擅自改变分配额度,向茶岗村分配救助资金2万元。茶岗村“两委”会议研究分配事宜后,各村民小组长未经村民评议,自行决定救助金享受对象,并且将各自纳入享受范围。茶岗村党支部书记严培兴、村委会主任索占玉分别党内警告处分,沈普华被诫勉谈话,茶岗村包村领导姜峰、包村干部李树森被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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