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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薪令”动真格 高片酬不等于高品质
2017年09月28日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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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员限酬的事情,属于老生常谈,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结果演员片酬不降反涨,一些“小鲜肉”一部戏的片酬,转眼已过亿。9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强调“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四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这次广电总局动了真格,无疑是对目前高片酬满天飞、影视剧粗制滥造等乱象的及时叫停。

    有媒体报道,在美国和韩国,演员片酬只占到总投资的10%-30%,而我们却突破了50%,有些甚至高达70%,已经到了癫狂病态的境地。然而近年高片酬风的盛行,并没有给电视剧行业带来对等的高品质。以《孤芳不自赏》为例,盛传女主角一人就拿走了8000万的片酬,然而其“抠像演出”的诟病,不仅成为大众槽点,更是行业污点。相反,最近热播的网剧《河神》《白夜追凶》等,不打“明星牌”,凭借扎实的剧本、优质的演技、精良的制作,赢得了超高的口碑,受到了观众的追捧。

    让我们来算一笔账。演员片酬占据了一部戏投资成本的绝大多数,就势必挤压编剧、配音、剪辑等其他环节的投入成本,偷工省料,最终导致整部剧制作粗陋。当然,天价片酬虽说让片方叫苦不迭,有时也是自找苦吃。某些流量明星和“小鲜肉”明明没有档期,片方却甘愿妥协,想出“替身演戏”“抠像表演”等权宜之计,最后片子遭遇诟病,行业败坏,岂是天价演员一方之过?

    此次“限薪令”的出台,行业和民间掌声四起,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仍要防止有的公司和演员阳奉阴违,防备其通过其他方式规避限令。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就提醒说,明星限薪需要更具强制性的力量予以支撑。比例怎么去执行,谁来监督,其实是很难控制的。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由更多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发出共识,制定行业标准。

    但不管怎样,“限薪令”动真格,可谓大快人心,是行业所向,也是势在必行的事。其中既有对天价片酬的抑制,也有对低片酬演员的保护,尤其是规定“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是对低薪演员一种很好的保护,彰显了人文关怀。

    “五部委”的《通知》加“四协会”的《意见》,显然是个“组合拳”,而且看情势,这只是个开始,还会有更多相关部门、组织机构和行业协会联动,对一些演员用于避税的所谓“阴阳合同”下下狠招,对利用“水军”制造爆红假象的行为展开打假,还业态一个公平、公正与公允。

    让网友拍手叫好的“限薪令”,实际上并非拿明星“开刀”,而是为了给当下烂片横行的荧屏“降虚火”,引导电视剧行业健康发展。中国的电影荧屏,需要的是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好作品,才能营造良好的荧屏生态,让老百姓真正获得艺术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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