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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9部门联合惩戒统计数据造假
2017年09月27日
来源: 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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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广大企业等各类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近期,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统计局等29个部门联合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统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简称《通知》),并建立三项协同落实机制。

    《通知》指出,要建立联合惩戒信息报送及回传机制、惩戒落实反馈机制、典型案例公示机制三大机制,严查跨部门联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让违法者真正付出高额成本。

    按照要求,统计部门要将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信息在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要及时将上述信息推送至各相关部门及国家信息中心。参与惩戒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合作备忘录》文件要求,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将相关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的联合惩戒案例进行归集整理,筛选典型案例在“信用甘肃”网站进行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

    据悉,此次我省29个部门联合转发的《合作备忘录》文件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统计局等29个部门联合签署印发。《合作备忘录》文件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23条联合惩戒措施、实施方式和其他事宜,在文件附录中逐条细化了惩戒措施、法律及政策依据和实施单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利于有关部门、机构及相关领域内部各层级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具体、严格、有效的惩戒措施。(记者 欧阳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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