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第153号通告药品召回工作的通知》。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监督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注射液”,批号:20170404;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炎平注射液”,批号:2017041303、2017042303、2017061003。(首席记者 金奉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