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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部署“冬防”工作 滞后市州将被追责
2017年09月22日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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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2017—2018年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9月20日在兰州召开。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及早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冬防”工作。同时按照省上要求,从10月起,每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任务进行督导检查。

    会议通报称,今年前三季度(截至9月18日),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90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同期比下降8.4%。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同期比持平。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2%,与2016年同期比下降3.7%。剔除沙尘影响后,全省14个市州PM10浓度均值为72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同期比下降4.0%;PM2.5浓度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同期比下降6.1%。今年前三个季度全省PM10浓度值与2016年度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7个市州与2016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

    省大气办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及早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冬防”工作、认真做好“冬病夏治”收尾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扎实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明察暗访。省大气办将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大气污染冬防专项督查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进展严重滞后的市州,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相关市州采取限批、限评等措施,进行问效追责。同时,省大气办要从10月起,每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任务进行督导检查。(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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