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武威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2017年09月12日
来源: 甘肃廉政网
【字号: 】【打印

    1.凉州区黄羊镇三河村党支部书记黄永仁违规评议贫困户等问题。2014年,黄永仁以协调浇水为由,向9户村民收取费用共计2500元,并据为己有。2015年7月,三河村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过程中,将不符合条件的黄永仁父亲黄某评定为贫困户,且在“回头看”核查中未予整改,致使其父享受市级补助资金1000元,精准扶贫贷款50000元。黄永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凉州区金羊镇新城村违规评议救灾农户问题。2014年1月,新城村在评议申报救灾户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白万红与村委会主任李军年未召开“两委”工作会议及村民会议评议,擅自决定上报15户享受救灾资金农户,其中包括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白万红胞弟白某、姐夫韩某,致使白某领取救助金1700元,韩某领取救助金1500元。白万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军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民勤县三雷镇中陶村违规分配低保金问题。2016年,中陶村将5个社的低保户低保金收回后平均分摊,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徐学财分得480元,村委会主任刘忠德分得370元。徐学财、刘忠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分得的低保金850元已收缴。

    4.古浪县干城乡小旱川村违规分配低保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小旱川村在低保发放过程中,收回一、二、三类低保户低保金共计207603元,由村党支部书记单子良、村监委会主任王万军等人组织向村民平均分配发放,其中,违规分发低保金182325元(单子良分得2454元,王万军分得2454元),为杨某某等8户村民代交参合资金和养老保险资金共计4680元,剩余20598元由单子良保管。单子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万军辞去村监委会主任职务,干城乡包村领导陈思东、包村干部郭成唐、马福被批评教育。

    5.天祝县松山镇达隆村违规套取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达隆村将靠近公共草原的部分村民承包草原2808亩虚报为禁牧草原,套取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共计313976.50元,其中用于村务开支194302.50元,剩余119674元在村民兰某处结存。村党支部书记阿成文、村委会主任乔发兴、村委会副主任吴焕成、村文书刘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结余资金119674元已收缴。

    6.天祝县朵什镇窑洞湾村违规平分低保金及评定贫困户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天祝县朵什镇窑洞湾村将3个村民小组的低保金共计34008元按各小组人口数平分,时任村委会主任杨有年和村文书权进新一家均参与并领取低保金。2015年12月,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窑洞湾村一组未按要求评议,采取抓阄方式确定17户精准扶贫户。杨有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权进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字号: 】【打印】【关闭

010070160030000000000000011100001121648303